为切实做好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8月7日—9日,湛江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在遂溪县全面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防控措施。经检查发现,遂溪县一诊所未履行防控责任,已依法予以处理。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在对某诊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未对发热患者进行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流行病学史及相关健康征询。该诊所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当场对该诊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边执法边普法”,对该机构经营者宣贯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的诊断及防控知识,要求其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提高对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的早期识别及感染防控能力,做好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的防控工作。
诊所、卫生站等是
防控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前沿“哨点”
在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共同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