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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批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公示 湛江经开区拟入选

©原创 2025-10-16 21:40 湛江云媒  

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的通知》,支持41个项目、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并予公示。名单显示,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低碳转型试点拟入选区域试点,试点方向为“全链条发展”。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经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拟支持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作者:记者黄芷倩
编辑:梁海飞
值班主任:苏碧银
值班编委:郑时雨

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的通知》,支持41个项目、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并予公示。名单显示,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低碳转型试点拟入选区域试点,试点方向为“全链条发展”。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经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拟支持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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