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来电:国道207线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路段西侧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天18:00、04:00开始作业,期间排放刺鼻气味,导致周边居民呼吸不畅。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督促该公司将刺鼻气味过滤后再排放。
遂溪县政府:经查,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国道207线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西侧,是一家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由于该公司外部收回的废液物料在开展物化处理作业时,因为客户提供的废液化学信息不正确,在实施废液酸碱中和处置的过程中发生异常剧烈化学反应产生的烟雾,是瞬间的反应产生的较高浓度的氮氧化物,属于瞬时异常排放,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与产废方终止接收该类废物业务。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督促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务必负起环保处置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环保规范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和环保执法力度,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群众环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