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去年底带孩子到遂溪县城月镇卫生院看门诊,被告知未定点该医院,故无法报销门诊费用。我不知道需要办理定点医院,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解决该问题。
遂溪县政府:根据规定,须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选择1家乡镇卫生院和1家与该卫生院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作为下一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
参保人未申请办理签约变更手续的,次年度默认保持不变。参保人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办理签约变更的,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办理,次年1月1日起生效。
参保人在签约的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门诊就医,每次就医起付线20元,一般诊疗费及医保“三大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市外就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元/年。不设定次限额、月限额等规定;参保人到非签约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文件要求,你的孩子未与城月镇中心卫生院签约,所以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