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1月13日,湛江市公安局发布电动车登记上牌相关公告,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需经登记上牌后方可合法上路。
公告明确了三类可登记上牌的车辆范围:一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24)的电动自行车;二是符合旧版规范(GB17661-2018),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进口、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销售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三是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根据车辆类型不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有所区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电动两轮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作为机动车,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相关税收完税或免税凭证等法定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记者了解到,湛江已开通线上线下多重电动自行车上牌渠道,市民可通过“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也可前往赤坎区明政路2号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市区5个邮政代办网点等线下渠道办理。
公告强调,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相关车辆上路属违法行为。自1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交管部门将以教育引导、督促上牌为主;30日期满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警方提醒,尚未办理登记上牌的车主请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及车辆前往指定点位办理,避免影响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