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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暂扣物品哪去了?

2013-02-28 16:03 湛江晚报  

    春节期间,“12345”市民热线接到了诸多民生问题的反映,市民郑女士发出质疑:“我市正在创卫,城管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我经常看到城管人员上街没收了流动摊档的东西,我想知道这些东西哪去了?”

    长期以来,部分市民对城管部门罚没品的去向心存疑虑,这些罚没品是“充公”了,还是被“内部消化”了?谁来监管城管处理罚没品?带着市民的质疑,日前,记者跟随市城管执法局赤坎分局执法,一探究竟。

    城管部门表示,罚没物品实际为“暂扣”,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去接受处罚,就可以领回,而没被领回的物品如何处理也都有据可查。

暂扣物品堆放在仓库里。

    体验:劝告无效城管暂扣物品

    当天上午7时许,城管如常出勤,记者跟随体验。当车辆转入百园路时,只见人行道旁的花圃上,水果、礼品等年货被一路排开,商贩正高调叫卖,花圃内已寸草不生,成了商贩的“货架”。

    城管车辆停靠时,老板视若无睹,城管执法人员上前询问与劝导,老板言之凿凿称有证在此花圃上摆卖。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城管表示将暂扣其销售品。“这是我们买下来的地,为什么不能摆卖?”男老板不屑地问。“那请出示相关资料证明。”摊贩无动于衷,城管开始暂扣部分水果。

    不少市民驻足围观,一位市民陈小姐突然上前问一名女城管:“我想知道什么情况城管才可扣押商贩的物品?扣押之后怎么处理?你们是否有权扣押他们的物品?在不影响城市道路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他们摆卖?”

    “城管不轻易扣押商贩物品,只有在劝导无效时才暂扣其物品,这些都是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的。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市容市貌是每位公民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城管的责任。你可以跟我们一起执法,很快就会知道问题的答案。”女城管邀请陈小姐一起体验城管的工作。陈小姐思考片刻后,点头同行。

    规定:城管扣物需“走鬼”签字

    随后,该商贩跟随城管回到市执法局赤坎分局办理相关暂扣手续。城管执法人员开具一式三份《湛江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一份交给违章户保管,一份由城管部门留着,最后一份作档案保存。通知书内将何时何地,哪种行为违反哪项规定,限期多少时间整改等信息详细表述。

    城管执法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从事无照经营活动时,执法人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开具扣押财物凭证,对无照经营的物品、工具等依法予以暂扣,当场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间和地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当事人把物品弃留现场的情况,执法部门最后只能将此作为无主物品予以妥善处理。

    依法暂扣物品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最长3个月)前来接受处理,城管部门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视情节依法作出罚款返还物品或者没收物品的行政处罚。

    对于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情况,城管部门将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视作无主物品。

作者:文/林艳芳 实习生黄婷 图/欧阳泽

    春节期间,“12345”市民热线接到了诸多民生问题的反映,市民郑女士发出质疑:“我市正在创卫,城管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我经常看到城管人员上街没收了流动摊档的东西,我想知道这些东西哪去了?”

    长期以来,部分市民对城管部门罚没品的去向心存疑虑,这些罚没品是“充公”了,还是被“内部消化”了?谁来监管城管处理罚没品?带着市民的质疑,日前,记者跟随市城管执法局赤坎分局执法,一探究竟。

    城管部门表示,罚没物品实际为“暂扣”,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去接受处罚,就可以领回,而没被领回的物品如何处理也都有据可查。

暂扣物品堆放在仓库里。

    体验:劝告无效城管暂扣物品

    当天上午7时许,城管如常出勤,记者跟随体验。当车辆转入百园路时,只见人行道旁的花圃上,水果、礼品等年货被一路排开,商贩正高调叫卖,花圃内已寸草不生,成了商贩的“货架”。

    城管车辆停靠时,老板视若无睹,城管执法人员上前询问与劝导,老板言之凿凿称有证在此花圃上摆卖。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城管表示将暂扣其销售品。“这是我们买下来的地,为什么不能摆卖?”男老板不屑地问。“那请出示相关资料证明。”摊贩无动于衷,城管开始暂扣部分水果。

    不少市民驻足围观,一位市民陈小姐突然上前问一名女城管:“我想知道什么情况城管才可扣押商贩的物品?扣押之后怎么处理?你们是否有权扣押他们的物品?在不影响城市道路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他们摆卖?”

    “城管不轻易扣押商贩物品,只有在劝导无效时才暂扣其物品,这些都是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的。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市容市貌是每位公民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城管的责任。你可以跟我们一起执法,很快就会知道问题的答案。”女城管邀请陈小姐一起体验城管的工作。陈小姐思考片刻后,点头同行。

    规定:城管扣物需“走鬼”签字

    随后,该商贩跟随城管回到市执法局赤坎分局办理相关暂扣手续。城管执法人员开具一式三份《湛江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一份交给违章户保管,一份由城管部门留着,最后一份作档案保存。通知书内将何时何地,哪种行为违反哪项规定,限期多少时间整改等信息详细表述。

    城管执法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从事无照经营活动时,执法人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开具扣押财物凭证,对无照经营的物品、工具等依法予以暂扣,当场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间和地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当事人把物品弃留现场的情况,执法部门最后只能将此作为无主物品予以妥善处理。

    依法暂扣物品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最长3个月)前来接受处理,城管部门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视情节依法作出罚款返还物品或者没收物品的行政处罚。

    对于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情况,城管部门将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视作无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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