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湛江市房地产企业广东嘉粤集团等34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湛江举行,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金额为61亿余元,是全国标的额最大的重整案件之一。

盲目扩张致资金链断裂
据了解,嘉粤集团等34家公司为关联公司,均由其法定代表人朱兴明实际控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酒店管理与经营、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融资担保等,拥有房地产开发装饰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本合计为9.311亿元,目前有员工约3150人。旗下资产主要包括湛江市君豪酒店,百合雅居、汇景豪庭、汇景蓝湾、骊雅居等房地产项目,以及广州市、湛江市部分商住地块等。
由于房地产业务扩张过快,企业资金、人才储备不足,项目投资失误,加之大举向民间高息融资,造成企业不堪重负。2012年11月,嘉粤集团资金链断裂,爆发债务危机,众多债权人纷纷上门追债,集团经营业务普遍受到影响。
2012年11月21日,嘉粤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等34家公司共同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湛江中院根据其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号-36号民事裁定受理上述债务人重整的申请,宣告其进入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1号至36-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国邦、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中正、广东千福田、湛江市粤西、湛江市信达会计师事务所等六家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