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海事部门开展“柔性执法”,对海上首例“轻微免罚”的船舶违法行为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日前,湛江东海岛海事处智慧海事监管中心远程核查发现,在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施工区一艘船舶船尾未标注船名船籍港(指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亦称船舶登记港),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执法大队前往调查处理。
海事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船船名为“鼎XX”,在进行油漆作业时覆盖了原有船名,由于工期紧等原因,未及时将船名船籍港重新标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船方进行整改,并向船方说明船名船籍港标识不清的危害。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发现该船本次涉嫌违法行为符合《广东海事局柔性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轻微免罚”情形,海事部门最后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海事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次“柔性执法”既提升了执法温度,又加强了法规的宣贯,温暖了群众的心。
(来源:湛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