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7户困难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多元。2021年,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据1月3日《湛江日报》)
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助力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应有之义。因此,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体现了司法担当。
公平正义既包括对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也包括对遭受侵害的人的权益补偿。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比如规定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可以要求附带一定的民事赔偿。但在实践中,我们却常常看到,要么犯罪分子本身就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要么因为案件迟迟没有侦破,导致被害人的赔偿问题根本无从解决,也直接导致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陷入生活困难之中。
进一步看,开展司法救助,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一样,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有利于保障涉案困难群众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目前,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得不到赔偿而引发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甚至酿成极端事件。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公平正义在他们的眼里就只是一句口号、一纸宣言。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提高救助水平。要创新司法救助制度,形成方方面面“统筹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打造多元化救助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协调开展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多元化救助,为当事人带来更多福祉。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和救助引导,不断扩大救助制度的知晓率,形成依法依规救助的导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