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省无人智能体的监管,建立新型的人工智能体安全体系?住湛省政协委员欧先伟建议,尽快在全省试点推广无人智能体电子标识。
无人智能体目前较广泛应用的类型包括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等。欧先伟通过前期调研发现,广东省作为全国无人智能体产业规模最大、技术最成熟、应用场景最广泛的省份,在技术、产业和行业应用上具有独特优势,但在监管上仍存种种问题。
因此,他建议研究制定无人智能体物理电子标识、唯一产品识别码以及识别模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内容包括物体架构、编码方法、安全模块等,并在相关网站发布技术标准。由公安、工信等部门牵头,要求省内生产、销售、运营无人智能体的厂商必须在无人智能体出厂时申请符合技术标准的物理电子标识和识别模组,申请通过后安装在无人智能体上,并对监管方开放相应的数据以及控制器接口。
为加大国外无人智能体的监管力度,要求省内进出口商或个人在国外无人智能体通关前必须加装符合标准的物理电子标识以及识别模组,同时相关部门将已加装物理电子标识以及识别模组的无人智能体相关信息在业务系统上进行登记和捆绑,对无人智能体整个产品周期进行管理。
建立省内无人智能体管理系统和监管平台,实现无人智能体和操作人员捆绑,统筹管理全省无人智能体和具体操作人员。以公安部门牵头,工信、海关等部门配合,通过所安装的符合技术标准的物理电子标识以及识别模组读取无人智能体数据,及时判别无人智能体各类行为是否合法。一经发现无人智能体存在不合法行为,及时采取反无人智能体技术,对违规运作的无人智能体进行返航、迫降、控制等操作。
将无人智能体纳入应急物资征用的范围,并作为省内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电子标识编码、识别模组编码、所有人、联系方式、原值、购买时间等。在省内发生应急事件时,可通过无人智能体监管平台对其进行紧急管控,以提升应急救援的效率。同时,建立应急管理征用物资补偿机制,对在应急过程中所征用的无人智能体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