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坡头镇官渡镇石门大桥路口(往广州方向,附近有一家玻璃厂)约2022年1月29日启动电子眼监控,但该路口未安装警示标志,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核查,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我支队于2022年1月4日在互联网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于2022年1月10日起开始非现场录入执法。其中在坡头区G228国道石门大桥路段以及麻章区G228国道花卉公园路段各安装一套货车不靠右行驶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且均已按规定在设备抓拍点位前一公里处以及设备抓拍点位处各安装一套“货车及中型以上客车禁止在小客车道上行驶”的标志牌。下步,我支队将加大对外宣传新增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