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更好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以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向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培训质量不高、收费时长违反规定要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尤其是赤坎区、霞山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大巡察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机构情况和信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备案审核制度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培训规模、培训时间、培训进度、收费标准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将机构所有存量和增量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帐户进行监管,全面规范培训行为。
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开展培训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各地教育局应加强师资力量的资质审核,对于师资力量达不到要求的机构,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师资力量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通知机构到期换证时将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终止其培训资质。
督促落实示范性合同签订。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退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重点负责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各地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关停。
接下来,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巡察暗访,对暗访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通报,对县级教育部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校外培训治理不到位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督导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