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麻章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有效打击罪犯再犯罪行为,堵住监外执行漏洞。近日,该院首次联合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麻章区司法局依法对哺乳期满的监外服刑人员陈某某进行收监执行。
“细查”找出 “漏网之鱼”
2022年2月24日,该院第三检察部收到罪犯陈某某的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材料后,认真审查判决书等材料,发现该罪犯曾于2020年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经查,该罪犯多次犯盗窃罪,分别被麻章区、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其中,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8月17日被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后因怀孕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该罪犯又犯盗窃罪被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抓获,同日以哺乳期为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其未将该情况如实向麻章区司法局汇报,故意隐瞒其再犯罪行为,脱离了麻章区司法局的实质监管。
该院查明实情后,立即与麻章区司法局联系,建议将罪犯陈某某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日定期检查其行踪轨迹,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速办”堵住监外执行漏洞
为有效消除罪犯陈某某的侥幸心理,确保监外执行落到实处,该院迅速行动,通过多项举措强化落实。
首先,以教育谈话促警醒。针对罪犯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再犯罪行为对其开展教育谈话,严厉指出其犯罪的侥幸心理及导致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警醒其迷途知返;其次,以检察法律文书抓落实。以“哺乳期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为依据向麻章区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及时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有效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罪犯收监执行及强化监外执行的监管力度;此外,以有效建议强防范。以该事件为契机,主动与麻章区司法局进行深入讨论,建议麻章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关于建立非本辖区公安机关对社矫对象行政处罚或刑事拘留等情形的通报机制,争取从源头上预防再次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关护”彰显法外有情
考虑到罪犯陈某某家中尚有幼儿的情况,该院干警与麻章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陈某某家中进行走访,开展谈心谈话,并以子女成长问题为情感切入点,感化和教育陈某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同时对陈某某子女的监护问题、成长状况及家庭经济情况提出帮扶的意见,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稳定成长的司法情怀。
4月2日,罪犯陈某某被依法收监执行。此次公检司合力开展收监行动,有效切断罪犯借以“钻空子”的救命稻草,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检察官说法:
让妇女哺乳自己的婴儿,有利于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故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给予特殊待遇。但是,法律对哺乳期妇女的特别关心是有限度的,特别规定不意味着对哺乳期妇女刑罚的虚设,当特殊情况消失后,将依法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