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了解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7月10日发布预警: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的紧张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省教育考试院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在我省真实发生的虚假招生诈骗案例,将其形式特点公布于众,揭穿行骗者谎言,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只要“投档”,即能“录取”
个别人谎称不管考生是否符合投档条件,只要省招办“投档”,就能确保录取。
但事实上,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高校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提出录取或者退档意见,省招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准予录取。未达到投档分数、不符合投档条件的,是不能进行投档和录取的。
有“内部名额”,可“直通高校”
某些不法分子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名额”“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即使达不到录取分数线,也可直接协调办理入学。
事实上,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名额”。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内部名额直通高校”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谎言,以致上当受骗。
“低分高录”“降分补录”
某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学校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误导家长,声称可通过“低分高录”“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方式录取考生。
事实上,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有关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为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征集志愿的分数线有可能会下调,这是正常的举措,不存在所谓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
一经录取,立即“转专业”
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受分数所限无法选择心仪专业的困惑,谎称可通过一入校即办理“转专业”的方式,帮考生入读理想专业,误导考生及家长。
事实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一入校即办理“转专业”的说法,不符合国家政策。不同高校”转专业“条件和方式有所不同,考生和家长要充分准确了解各高校的具体规定。
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与其他教育形式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通过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技能培训等招收学生,但是入学通知书却闪烁其词、故意模糊,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事实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醒,请牢记防招生诈骗口诀: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方式,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双眼,勿信传言,明辨是非,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