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展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通讯员供图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预防和减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湛江交警全力开展周末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35名驾驶员涉嫌酒驾被当场抓获。
查获多起酒驾违法行为
7月16日,驾驶员陈某捷驾驶粤GJ×××9小型汽车在海滨大道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并处2000元罚款。
7月16日,驾驶员王某东驾驶粤G7×××6小型汽车在华都汇往圆岭路方向海事法院路段被交警霞山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月16日,驾驶员白某华驾驶粤GU×××8小型汽车在华都汇往圆岭路方向海事法院路段被交警霞山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后果很严重
7月16日,驾驶员龙某煜驾驶粤G0×××2小型汽车在海北路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后经查询,龙某煜于2019年12月1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理过一次酒驾,此次龙某煜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龙某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若被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