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经开区东山街道湛林路地税局正对面二楼婚姻登记处搬迁至市区,导致原地居民婚姻登记不便,希望相关部门给市民一个合理的搬迁解释。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已经收悉。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以及广东省民政厅颁发的《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9.1: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处 ,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内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在同一窗口办理的,应设置独立登记室。由于东海岛东山街道湛林路婚姻登记处原址的办公场所面积只有12平方米,没法设置候登区,且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因此在湛江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上通过了区人口局关于经开区婚姻登记处搬迁至湛江经开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三楼新址办公的请示。目前婚姻登记处面积550平方米,内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市内有多条公交路线从附近经过,交通便利(如5路、10路、11路、12路、42路公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