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12小时内失效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施行,首次向校园欺凌亮剑

以法为盾 护航青春向阳生长

2026-01-26 10:58 湛江晚报小湛同学  

同学们在主题横幅上签名。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以法治刚性为青少年成长划定“安全红线”。新法落地伊始,湛江以典型案件亮出法治威严,以全域活动开展教育,通过“惩戒+教育”的双重护航,为校园撑起一片无霾蓝天,以法为盾,让每一段青春都能向阳生长。

界定边界

校园欺凌非“孩子间的打闹”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施行,2012年仅作个别条文修改。此次修订延续原有篇章结构与基本框架,条文数量从119条扩充至144条,新增25条内容。

新法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新增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覆盖五大领域。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类增列考试作弊、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等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类将干扰公共交通工具行驶、高空抛物、违规飞行无人机等纳入处罚;侵犯人身权益类新增滋扰纠缠他人、虐待老幼病残人员等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类明确处罚盗用身份招摇撞骗、违规养犬等行为。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精准回应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违法等热点问题,构建更全面的保护体系。

其中,有关“回应校园欺凌”部分引起社会关注。警方提醒,校园欺凌并非“孩子间的打闹”,其行为边界已被新法明确界定。根据新法第60条,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并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未满14周岁的施暴者虽不执行拘留,但需接受针对性矫治教育,相关记录纳入成长档案。

新法赋能

筑牢校园安全立体防线

校园欺凌的治理,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新法不仅加大了对欺凌者的惩戒力度,更首次以法律形式压实了学校的主体责任,为构建家校社共治格局提供了制度支撑。

新法明确规定,学校若明知发生严重校园欺凌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行为,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除责令整改外,有关部门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校园欺凌“内部消化”的治理误区,倒逼学校建立健全欺凌排查、报告、处置机制,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学校与家长都要明确告知孩子,无论是街头持械伤人,还是校园内的辱骂、孤立、恐吓,只要触及法律红线,都将面临相应惩戒,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终身遗憾。

专项行动

拒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

惩戒是手段,预防是根本。湛江市迅速启动全域防欺凌宣传教育行动,将法治理念播撒进校园。1月5日,“拒绝欺凌 从我做起”防欺凌宣誓承诺活动在湛江第一中学举行,全校学子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启动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防欺凌专项行动。

“我宣誓:不以言语、行为伤害他人,不辱骂、孤立、嘲笑同学,不当残忍的欺凌者;发现欺凌事件立即报告老师或家长,不做冷漠旁观者,更不当沉默的受害者!”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校园上空回荡,传递出全体师生对抵制校园欺凌的坚定决心。活动现场,市教育局提醒,学校和相关部门是同学们最坚实的后盾,若遭遇欺凌请勇敢求助。老师们要主动靠前干预,家校社协同筑牢成长防线。这引发全场共鸣。同学们纷纷在主题横幅上郑重签名,许下守护和谐校园的诺言。

据了解,此次宣誓承诺活动并非单点行动,而是覆盖全市的专项举措。市教育局牵头部署,活动持续至1月下旬,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党团活动为主要形式,在各级各类学校集中推进。同时,通过专题讲座、家长会、校园横幅、LED屏展播等,重点普及新法,帮助学生清晰区分“同学打闹”与“校园欺凌”的边界,了解遭遇欺凌后的求助途径与应对方法。

在湛江一中的主题班会上,法治辅导员结合近期查处的案例,指出了校园欺凌的四种主要类型——身体欺凌(拳打脚踢、强夺财物)、语言欺凌(辱骂、起侮辱性绰号)、社交欺凌(孤立、散播谣言)、网络欺凌(线上诋毁、泄露隐私),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看似“小事”的言行,可能已构成欺凌行为并需承担法律责任。“以前看到同学被孤立,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知道冷漠旁观也是不可取的。”高一学生王同学表示,今后会主动向被欺凌者伸出援手,及时向老师报告异常情况。

法治的保障,是青春最坚实的铠甲。新法回应社会关切,用明确的条款划定行为边界。湛江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法,让“拒绝欺凌”成为师生共识,让“法治护航”成为校园常态。下一步,湛江将持续深化防欺凌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家校社共治体系,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让校园真正成为充满爱与阳光的净土。愿大家都能与同学友好相处,向上向善向未来。

作者:文/记者潘洁婷 图/记者刘冀城
编辑:梁海飞

同学们在主题横幅上签名。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以法治刚性为青少年成长划定“安全红线”。新法落地伊始,湛江以典型案件亮出法治威严,以全域活动开展教育,通过“惩戒+教育”的双重护航,为校园撑起一片无霾蓝天,以法为盾,让每一段青春都能向阳生长。

界定边界

校园欺凌非“孩子间的打闹”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施行,2012年仅作个别条文修改。此次修订延续原有篇章结构与基本框架,条文数量从119条扩充至144条,新增25条内容。

新法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新增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覆盖五大领域。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类增列考试作弊、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等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类将干扰公共交通工具行驶、高空抛物、违规飞行无人机等纳入处罚;侵犯人身权益类新增滋扰纠缠他人、虐待老幼病残人员等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类明确处罚盗用身份招摇撞骗、违规养犬等行为。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精准回应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违法等热点问题,构建更全面的保护体系。

其中,有关“回应校园欺凌”部分引起社会关注。警方提醒,校园欺凌并非“孩子间的打闹”,其行为边界已被新法明确界定。根据新法第60条,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并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未满14周岁的施暴者虽不执行拘留,但需接受针对性矫治教育,相关记录纳入成长档案。

新法赋能

筑牢校园安全立体防线

校园欺凌的治理,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新法不仅加大了对欺凌者的惩戒力度,更首次以法律形式压实了学校的主体责任,为构建家校社共治格局提供了制度支撑。

新法明确规定,学校若明知发生严重校园欺凌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行为,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除责令整改外,有关部门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校园欺凌“内部消化”的治理误区,倒逼学校建立健全欺凌排查、报告、处置机制,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学校与家长都要明确告知孩子,无论是街头持械伤人,还是校园内的辱骂、孤立、恐吓,只要触及法律红线,都将面临相应惩戒,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终身遗憾。

专项行动

拒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

惩戒是手段,预防是根本。湛江市迅速启动全域防欺凌宣传教育行动,将法治理念播撒进校园。1月5日,“拒绝欺凌 从我做起”防欺凌宣誓承诺活动在湛江第一中学举行,全校学子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启动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防欺凌专项行动。

“我宣誓:不以言语、行为伤害他人,不辱骂、孤立、嘲笑同学,不当残忍的欺凌者;发现欺凌事件立即报告老师或家长,不做冷漠旁观者,更不当沉默的受害者!”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校园上空回荡,传递出全体师生对抵制校园欺凌的坚定决心。活动现场,市教育局提醒,学校和相关部门是同学们最坚实的后盾,若遭遇欺凌请勇敢求助。老师们要主动靠前干预,家校社协同筑牢成长防线。这引发全场共鸣。同学们纷纷在主题横幅上郑重签名,许下守护和谐校园的诺言。

据了解,此次宣誓承诺活动并非单点行动,而是覆盖全市的专项举措。市教育局牵头部署,活动持续至1月下旬,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党团活动为主要形式,在各级各类学校集中推进。同时,通过专题讲座、家长会、校园横幅、LED屏展播等,重点普及新法,帮助学生清晰区分“同学打闹”与“校园欺凌”的边界,了解遭遇欺凌后的求助途径与应对方法。

在湛江一中的主题班会上,法治辅导员结合近期查处的案例,指出了校园欺凌的四种主要类型——身体欺凌(拳打脚踢、强夺财物)、语言欺凌(辱骂、起侮辱性绰号)、社交欺凌(孤立、散播谣言)、网络欺凌(线上诋毁、泄露隐私),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看似“小事”的言行,可能已构成欺凌行为并需承担法律责任。“以前看到同学被孤立,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知道冷漠旁观也是不可取的。”高一学生王同学表示,今后会主动向被欺凌者伸出援手,及时向老师报告异常情况。

法治的保障,是青春最坚实的铠甲。新法回应社会关切,用明确的条款划定行为边界。湛江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法,让“拒绝欺凌”成为师生共识,让“法治护航”成为校园常态。下一步,湛江将持续深化防欺凌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家校社共治体系,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让校园真正成为充满爱与阳光的净土。愿大家都能与同学友好相处,向上向善向未来。

相关阅读
打开APP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