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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旅游法》最终目的是达到景区不收门票

2013-04-26 09:37 CCTV-新闻  

   《旅游法》能解决什么问题?!

    解说:

    国内游29亿人次,出境游8000万人次,入境游1.33亿人次,一个庞大的市场急需一部《旅游法》。

    资料:

    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此次《旅游法》都进行了规范。

    解说:

    门票涨价,低价揽客,强迫购物,强迫消费,人满为患,首部《旅游法》能为中国旅游业找到出路吗?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现在有的导游带着游客去购物,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其实导游也很不容易。

    解说:

    监管、规则、权益保护,还有市场秩序。《新闻1+1》今日关注:《旅游法》能解决什么问题?!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长假短假,国内的景点肯定都是人满为患。从这样一个情形,我们就能够知道中国人旅游的意愿是多么强烈,中国旅游市场的增长是多么迅猛。从这样一个让人欣喜,并且感到振奋的情形中,我们还能够看到相伴相生的另一个景象,就是层出不穷,并且让人头疼不已的各种旅游中出现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就特别希望,能有一部相关的法律出台,来约束和规范这些问题。今天下午,《旅游法》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天我们的节目就关注这部法律。

    解说:

    经过三年起草准备,这是中国的首部《旅游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政府监管,让中国旅游业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特别是加速治理眼下的旅游市场乱象。这部法律的实施,应该给中国的旅游业带来一个全新的开始。

    字幕提示:

    门票涨价要举行听证

    解说:

    景区门票涨价,最为社会各界诟病,怎么办?《旅游法》专门设置了相应法律程序,例如要有价格听证制度,并且要提前六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对于调整价格的行为,规定了听证会制度,要事先听取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以确保价格调整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公平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字幕提示:

    团费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揽客”

    解说:

    零付团费,已经成为困扰中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最严重的顽疾,几个月前,记者就调查了北京一日游,两个景点参观时间不到两个小时,剩下的全是购物。

    记者:

    购物团。

    游客:

    购物团,你也感觉到了。去长城才一个小时三十分钟,其他都是在购物中,你说不是购物团吗?

    导游:

    有朋友说,导游,我买果脯,你有提成吗?我就北方人,有什么说什么,没有什么掖着瞒着的,有。你买个三十、五十的不嫌少,百八十不嫌多。你买东西带回去挺有面子的,还给我老陈增加了收入。你出来把小票给我,我要攒着拿提成。

    解说:

    低价揽客,强迫购物,强迫消费,导游收入主要从购物利润中抠出来。对此,《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和领队的从业资格极其行为规范,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违者重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旅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刘俊海:

    现在有的导演带着游客去购物,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其实导游也很不容易。现在导游基本上从旅行社那里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是靠带领游客去购物点购物。如果消费者有购物的,按照一定比例拿到一个点数,拿到一个回扣,如果消费者不去购物,导游一分钱都挣不到,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导游和领队的生存模式。

    戴斌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

    在这部法律中间,我们看到了,要求旅行社对导游在向提供劳务的时候,必须给他经济上的保障,换句话说,要签订劳务合同的。我给你带一个团,一天多少钱,我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这里面是不是把所有的问题都杜绝掉,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认识,没有一部法律出台以后,把所有的不良现象都杜绝掉,但它可以限制到最低的程度。

    字幕提示:

    安全 禁止景区超载接待游客

    解说:

    一到长假,众多旅游景点就人满为患,去年10月2号,华山景区出现上万名游客滞留险情,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情况。针对这种现象,《旅游法》明确要求,旅游景点要预先公布游客最高承载量,并且鼓励旅游景点采取预售门票的方式,预估未来的客户流量。

    刘俊海:

    这样的话就可以把(景区)它所接受的游客的数量,控制在它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我们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履行相关的行政指导职责,为外地游客到本地能够安全旅游、放心旅游,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主持人:

    我们今天看到的是《旅游法》今天出台,但是我们没有看到的是为了准备出台这样一个《旅游法》,我们已经酝酿了30年的时间。在1982年的时候,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准备起草一部旅游的相关法律。在1988年的时候,给旅游立法这样一个想法,甚至已经列入到了当年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则,但是由于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旅游业也是刚刚起步,对于《旅游法》制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很多问题,要么是没有认识,要么是认识还不统一,因此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正式列入到日程中去。直到三年前,这部法律才开始正式起草、酝酿,然后制定,直到今天的出台,所以也有人开玩笑地说,这是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大晚。但是我们看,在这酝酿的30年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经历了一个让人惊诧,甚至是目瞪口呆的发展。我们不妨看这样一个数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提供2012年数据,去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通过这一组数字,我们能够看到,旅游业真的是一个优质的产业,而且是一个黄金的产业,为了让它能够更优质、更黄金的发展,就必须把它在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很多问题,现在就要规范起来,那么人们也就非常期待这部《旅游法》的出台,能解决相关的问题。

作者:冯宇波

   《旅游法》能解决什么问题?!

    解说:

    国内游29亿人次,出境游8000万人次,入境游1.33亿人次,一个庞大的市场急需一部《旅游法》。

    资料:

    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此次《旅游法》都进行了规范。

    解说:

    门票涨价,低价揽客,强迫购物,强迫消费,人满为患,首部《旅游法》能为中国旅游业找到出路吗?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现在有的导游带着游客去购物,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其实导游也很不容易。

    解说:

    监管、规则、权益保护,还有市场秩序。《新闻1+1》今日关注:《旅游法》能解决什么问题?!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长假短假,国内的景点肯定都是人满为患。从这样一个情形,我们就能够知道中国人旅游的意愿是多么强烈,中国旅游市场的增长是多么迅猛。从这样一个让人欣喜,并且感到振奋的情形中,我们还能够看到相伴相生的另一个景象,就是层出不穷,并且让人头疼不已的各种旅游中出现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就特别希望,能有一部相关的法律出台,来约束和规范这些问题。今天下午,《旅游法》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天我们的节目就关注这部法律。

    解说:

    经过三年起草准备,这是中国的首部《旅游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政府监管,让中国旅游业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特别是加速治理眼下的旅游市场乱象。这部法律的实施,应该给中国的旅游业带来一个全新的开始。

    字幕提示:

    门票涨价要举行听证

    解说:

    景区门票涨价,最为社会各界诟病,怎么办?《旅游法》专门设置了相应法律程序,例如要有价格听证制度,并且要提前六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对于调整价格的行为,规定了听证会制度,要事先听取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以确保价格调整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公平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字幕提示:

    团费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揽客”

    解说:

    零付团费,已经成为困扰中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最严重的顽疾,几个月前,记者就调查了北京一日游,两个景点参观时间不到两个小时,剩下的全是购物。

    记者:

    购物团。

    游客:

    购物团,你也感觉到了。去长城才一个小时三十分钟,其他都是在购物中,你说不是购物团吗?

    导游:

    有朋友说,导游,我买果脯,你有提成吗?我就北方人,有什么说什么,没有什么掖着瞒着的,有。你买个三十、五十的不嫌少,百八十不嫌多。你买东西带回去挺有面子的,还给我老陈增加了收入。你出来把小票给我,我要攒着拿提成。

    解说:

    低价揽客,强迫购物,强迫消费,导游收入主要从购物利润中抠出来。对此,《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和领队的从业资格极其行为规范,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违者重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旅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刘俊海:

    现在有的导演带着游客去购物,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其实导游也很不容易。现在导游基本上从旅行社那里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是靠带领游客去购物点购物。如果消费者有购物的,按照一定比例拿到一个点数,拿到一个回扣,如果消费者不去购物,导游一分钱都挣不到,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导游和领队的生存模式。

    戴斌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

    在这部法律中间,我们看到了,要求旅行社对导游在向提供劳务的时候,必须给他经济上的保障,换句话说,要签订劳务合同的。我给你带一个团,一天多少钱,我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这里面是不是把所有的问题都杜绝掉,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认识,没有一部法律出台以后,把所有的不良现象都杜绝掉,但它可以限制到最低的程度。

    字幕提示:

    安全 禁止景区超载接待游客

    解说:

    一到长假,众多旅游景点就人满为患,去年10月2号,华山景区出现上万名游客滞留险情,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情况。针对这种现象,《旅游法》明确要求,旅游景点要预先公布游客最高承载量,并且鼓励旅游景点采取预售门票的方式,预估未来的客户流量。

    刘俊海:

    这样的话就可以把(景区)它所接受的游客的数量,控制在它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我们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履行相关的行政指导职责,为外地游客到本地能够安全旅游、放心旅游,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主持人:

    我们今天看到的是《旅游法》今天出台,但是我们没有看到的是为了准备出台这样一个《旅游法》,我们已经酝酿了30年的时间。在1982年的时候,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准备起草一部旅游的相关法律。在1988年的时候,给旅游立法这样一个想法,甚至已经列入到了当年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则,但是由于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旅游业也是刚刚起步,对于《旅游法》制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很多问题,要么是没有认识,要么是认识还不统一,因此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正式列入到日程中去。直到三年前,这部法律才开始正式起草、酝酿,然后制定,直到今天的出台,所以也有人开玩笑地说,这是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大晚。但是我们看,在这酝酿的30年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经历了一个让人惊诧,甚至是目瞪口呆的发展。我们不妨看这样一个数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提供2012年数据,去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通过这一组数字,我们能够看到,旅游业真的是一个优质的产业,而且是一个黄金的产业,为了让它能够更优质、更黄金的发展,就必须把它在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很多问题,现在就要规范起来,那么人们也就非常期待这部《旅游法》的出台,能解决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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